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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举行第十三期“新学说”学术沙龙专题活动

作者: 时间:2016-11-14 点击量:

    12月25日下午3:30,由吴松教授主持的第十三期学术沙龙活动在文学院会议室举行,李华平、吴良远、周秋原、张立平等老师以及部分硕士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吴松教授就其论文《“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五版)“词汇”章节中的若干问题》作了汇报。该文指出了“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五版)“词汇”章节中所出现的十一个小问题,分别是:1.“勇于”、“敢于”为形容词,而非动词。2.词汇的基本义常用,但不可忽略词汇的转义的常用。3.关于联合型合成词的分类问题。4.等义词并不是在语言中通常可以换用,须看其语体色彩等。5.“愉快”与“高兴”的区别并非是“[±程度重]”,而是语体色彩不同。6.语体色彩并不仅限于[±书面语],还包括科技、文艺等语体,还需看其说话场合。7.脱离语境成语的“加重语气”的作用不明显,但是“使语义互补”的作用显而易见。8.一级词汇单位包括语素、词、短语,并不包括缩略语。9.“美丽、平静、斑斓、红、白”等词是有形象色彩的,且词义的表现形式有显和隐。10.“性质”和“品质”的差别并不是其范围的大小,而是所搭配对象不同。11.“声韵调完全相同才是同音词”此说法过于严格,同音词应包括等音词和近音词。
    吴良远老师提出了对该文的意见和建议:1.文章提要中不可用“本文……”,否则带有主观色彩,不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应删除。2.指出“于”有两义——语素、词。比如,“写于荆州”,“于”为词;“敢于”之“于”为语素。应把语素和词区分开来。3.“关于‘基本的、常用的’词义”部分叙述较乱,应加以调整。4.关于“语体色彩”部分的论述稍乱,应更加条理化。比如,语体色彩可按表达方式、场合、对象等进行分类。5.两个同义词拆散连用,比如“咬”、“嚼”所构成的“咬文嚼字”。既然可以拆散就可以合拢,但是合拢后,“咬嚼”不成立,文章应加以补充说明以佐证作者的观点。6.同音词等于等音词,但是近音词等于谐音并不是同音词。文章中所举的歇后语的例子偏方言,“青”、“亲”在荆州方言中为近音词,同“九”、“狗”在粤语中为同音词一个道理。应举普通话中的例子。
    李华平老师作了补充说明,指出词汇的转义不存在常用不常用的问题。他对吴松老师首次提出“近音词”这一说法加以肯定,并赞其严谨的治学态度。
    周秋原和张立平老师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吴老师勤奋钻研学术的精神,认为结合现代汉语课堂教学、结合教材展开研究,值得提倡。
    最后,吴松老师表示将认真考虑和采纳各位老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文章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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