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后,拟确定伊慧娟等2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公司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647
电子邮箱:1657100516@qq.com
附: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伊慧娟、张赛田、苏 青、张 靖、彭钟棋、黄一寒
李 游、付 越、张媛媛、陆鹏程、毛映强、廖佳琪
闫 琪、梁子辰、张诗琪、梁雅茹、马玺淳、金孟涵
郑文凤、王琪琪、张锋军、刘正燕、许 欣、姜若兰
公司党委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