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何力等2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公司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2647
电子邮箱:1657100516@qq.com
附: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何 力 |
马芳芳 |
张 敏 |
欧阳运豪 |
康 鑫 |
余 熙 |
李玉婷 |
徐安妮 |
赵宇杰 |
李 沛 |
杨雨杰 |
杨语萱 |
陈嘉蕊 |
程珊珊 |
马敬伟 |
吴艳玲 |
席沈叶 |
常启慧 |
宋雅宁 |
冯 琼 |
苏洁凤 |
胡新梅 |
余彦洁 |
李秋彤 |
周紫君 |
费可欣 |
陈 哲 |
祝梓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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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