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公寓管理,加强员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员工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针对公司员工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全日制在籍硕士生、本、专科员工、职工及进修等所有在员工公寓的住宿人员。
第二条 员工公寓管理坚持以员工为本,努力为员工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应当树立爱国主义理想,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提升员工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 员工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
第四条 员工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公寓管理部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要加强对员工公寓管理部门卫生、安全、服务工作的监督。员工工作部和各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员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促进员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六条 员工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员工公寓门卫值班、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水电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掌握业务技能,关心员工生活,热心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七条 员工公寓实行区域长负责制,区域长负责公寓楼内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和维护公寓公共设施正常运作,及时协调和妥善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八条 员工会、研究生会要发挥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员工公寓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学风、宿舍文化的组织及检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员工按照学校安排入住员工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请不在公寓居住者,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持个人书面申请,经员工所在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承担校外居住的安全责任。如因出国、转学、休学、退学、结婚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持有关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因学籍变动需调动学院或年级的,凭教务处学籍变动证明,任何工作时间均可提出调换宿舍申请。
第十条 入住员工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和宿舍物品领用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一条 入住员工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房间或床位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入住员工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配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不慎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由公寓管理部门另行换锁,由遗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费;遗失钥匙隐瞒不报导致宿舍失窃,由钥匙遗失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员工离校时应交还钥匙,如发现所交钥匙缺损的,应承担成本费。
第四章 宿舍家具和设施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宿舍家具和设施由公寓管理部门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员工负责使用和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公寓管理部门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签字。员工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缺后,办理离校手续。家具设施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拆卸,如有丢失和人为破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宿舍内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寓管理部门有提供完备的设备和服务的责任,应及时解决员工提出的各种维修事项。
第五章 公寓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由区域长组织实施,安排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寝室”活动。
第十九条 员工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按照员工宿舍卫生标准,每天进行打扫,保持空气流通,摆设整齐,卫生清洁。
第二十条 员工要讲公德,讲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乱扔杂物、涂写、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宿舍内外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自行车应按指定停车点停放,不得在公寓区内随意停放。
第二十一条 公寓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员工自律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宿舍卫生的检查、督促、评分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六章 公寓水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宿舍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二十三条 员工用电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宿舍内,应安全使用公寓配备的设施及空调、洗衣机、饮水机、电吹风等学习生活用具,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员工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六条 员工要有节约用水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浪费现象。
第七章 公寓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值班,严格把好出入门关,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盗窃等案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员工生活规律,公寓实行熄灯制度,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23:00关门、熄灯,节假日熄灯时间延长1小时。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条 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出示员工证,遇到特殊情况晚归,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登记晚归原因和时间,不得翻墙(门)进入宿舍,以防发生意外。晚上关门后员工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须有本院辅导员或相关领导签字假条。
第三十条 员工要讲文明、守纪律,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严禁出租床位;严禁攀爬窗户、楼顶及阳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第三十一条 员工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须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人员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乱接电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
第三十三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条 公寓内不得进行买卖、经商、酗酒、斗殴、打麻将、赌博。
第三十五条 员工不得复制、传播、观看(听)色情淫秽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严禁传播迷信思想和伪科学。
第三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排球等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七条 公寓(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动物。
第三十八条 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损毁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四十条 因私来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经被访者陪同,查验登记并暂扣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时间为11:30-13:30,17:00-21:00;来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公寓须通知公寓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遵照工作制度可进入宿舍巡查或检查。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存放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
第八章 寝室文化建设
第四十二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纠正各种不文明举止和不良习惯,维护本规定的严肃性,对以下表现进行奖惩:
1、学校鼓励员工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对举报危及宿舍和学校稳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公寓内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2、学校鼓励员工遵守本规定,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主动维护宿舍楼文明、卫生、安全秩序,敢于揭发不良行为,及时汇报排除事故隐患者,给予相应的奖励。
3、凡违犯本规定情节较轻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态度不好者扣减学期综合考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报学校给以校纪处分。
4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及时将卫生检查及评比情况张榜公布,定期评定“优秀宿舍”,并给予表扬,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学院将员工在员工公寓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员工学年度综合考评依据之一。3次以上评为“优秀宿舍”,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学校学年度“文明宿舍”的评比,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其承担卫生值日员工,应被扣除学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评为“最差宿舍”的成员,取消参加学年度评奖资格。
5、公寓管理部门对员工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开出“处罚通知单”,要求其限时整改,并通知员工所在学院,扣除其学年度德育分。对严重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员工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后勤服务集团并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